首 页政务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
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纳税服务 >> 12366热线 >> 热线反馈
 
12366热点咨询问题(2016年5月)
发布时间: 2016-06-06 信息来源: 纳税服务科 浏览次数: 次
bug
bug
字体:
bug
bug
bug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热点(5月)

 

一、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第四条的规定: 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二、原兼营增值税、营业税业务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51日起至201712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全面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国税还是地税代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

四、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5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什么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5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1231日前在国税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bug
 
bug
 
 
bug
bug
bug

bug
bug
版权所有:安徽省365bet注册送钱 皖ICP备05000889号 网站标识码:3406000064
主办单位:安徽省365bet注册送钱 维护单位:安徽省365bet注册送钱办公室 联系电话:0561-3070008   
地址: 淮北市南黎路136号 邮编:235000电子邮件:ahshbsdsj@163.com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0-12 16:38:46